送遞服務
1 當貨品送遞到指定零售商店自取完成,送遞貨品將被視為已完成。
2 顧客於指定店舖取貨時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我司員工會安排將之備份以作紀錄。有關之個人資料之會用作日後跟進取貨紀錄用途,並不會用於其他宣傳用途。
3 如因任何不受我們控制的原因或不明確因素或因閣下未能提供完整或正確的資料而導致貨品未從一個位於香港的指定謝瑞麟門市被自取,我們則有唯一及絕對酌情權,在不損害自己其他權利及補償的前提下,行使以下權利:
(a) 決定把貨品儲存於我們決定的地方直至貨品被運送,並向閣下收取任何保險費、儲存費及其他因儲存和重新運送貨品所產生的費用;或
(b) 在扣除任何及所有手續費及保險費用後,退還閣下所支付的貨品價款,且有全權酌情處理該貨品。
4 我們保留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更改送遞服務條款之權利。